凌晨3點半我和林先生都醒了,可能是肚子餓又或是果子掉在屋頂的聲音,總之我們沒再睡著,而是開始準備今天的伙食。
吃著培根與雞蛋的還有饅頭與巧克力醬的同時,我好奇的問他喜歡饅頭還是麵包? 他說他喜歡各種麵包,但一定要是加了抹醬的!(那其實是喜歡抹醬吧...?) 我說我喜歡酸種麵包,接著我們同時懷念起在柏林的日子,然後開始了時事的話題...
S :「我們現在去柏林應該不用隔離吧?」
先前林先生說歐洲已經放棄管制,改natural selection也就是物競天擇的方式面對疫情。剛剛我也再確認了目前規定(註1),提供檢測或疫苗證明即可。
L :「應該是的,只要打了疫苗就能去,現在大部分歐洲都是如此,但義大利開始出現反對強制打疫苗的抗爭行動,上週在美國的國內航班的航空公司因爲“規定”所有員工打疫苗,造成了嚴重的罷工,2000個航班因此取消」
以往聽到這種信息,我大概就是「恩」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在開始學習獨立思考與了解一些懷疑主義的好處與人經常會犯的繆誤後,我開始思考這件事....
強制員工打疫苗的行為不是為了大家好嗎?為什麼要抗爭?連打過疫苗的人也加入抗爭?
我的想法是,疫情對於航空業的影響肯定是巨大的,為了不爆出感染的新聞,導致股價甚至是航班受影響,可以理解他們希望能把可以控制的因素提高來防禦,但是“強制”這個做法合理和法嗎?是否侵犯到人權?而這個侵犯是不可接受的,導致無論是否打過疫苗的員工都表示抗議。
如果我是航空公司的決策者,我會用什麼方式來處理?
身為一個叛逆的孩子,特別理解要我幹嘛,我就偏不的心理,因此用獎勵利誘會是比較好的作法,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感覺用獎勵都比強制帶來的反彈,以及無預警的罷工損失來的好。
我能想到的作法,他們肯定也想了做了,但為何還要強制?肯定有其他更大的影響因素
為了確認這個想法,我去查找了相關新聞,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12904
原來是美國總統拜登9月簽署一項行政命令,要求聯邦承包商強制員工打COVID-19疫苗;白宮上週把完成接種的最後期限訂於12月8日。而美國的大型航空公司有許多的聯邦合約。
美國航空1日晚間表示,在美國有超過10萬員工需要接種,並補充說員工可以尋求宗教或健康理由的豁免。(這句尋求宗教理由豁免特別有意思.... 充滿了模糊空間,不過在另外的報導上並沒有看到這個補充)主要都是美國航空執行長派克(Doug Parker)說,在公司仍為這項聯邦要求的細節努力之際,明確的是,選擇不打疫苗的團隊成員,將無法再留在美國航空。「我們明瞭這項聯邦命令可能是困難的,但這是對我們公司的要求,而且我們將會遵守」。
所以是國家的安全考量之下做出的政策決定。而抗爭的群體則是飛行員公會。以及前2天的新聞,西南航空在10/10取消了1800個航班,他們表示是因為天氣因素以及人員調度,但同時的其他航空取消的班次卻少很多。
以上就是我們的討論內容與我事後查找的資料。
我在閱讀“Beyond feelings"批判性思考指南以及“The Black swan”黑天鵝 當中學到新聞的帶來的碎片化與不客觀性,本來就沒看新聞習慣的我也是沒有影響,而林先生在看了新聞後,組成出來的也是碎片不完整的信息,我透過事後查找發現了許多被大腦省略的敘述,也在新聞中看到很多“官方”說法而非事實。
由此得出“聽說”有多麼的不靠譜,學會查找事實的發生與真實性,有時可能它是被過於簡化的信息,想看到全面最好的方式是自己去找答案。最後補上一則評論,以憲法討論政府到底能不能強制人民打疫苗,到底什麼才是最好的作法?
以違憲審查方式檢視: 政府強制人民施打疫苗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註1)歐洲聯盟2021年6月18日正式公布將台灣納入安全旅遊名單,成員國即日起逐漸取消對台灣非必要旅遊的入境限制,即對台灣開放觀光。德國政府亦已經宣布自2021年6月20日零時起, 取消所有先前因疫情自台灣前往德國的入境限制,恢復原先的入境規定。但搭乘飛機入境德國的旅客,須提供陰性檢測證明或疫苗接種證明或新冠肺炎康復證明。
(一) 德國聯邦政府公告,即日起在入境德國前10日曾於「風險、高感染率與變種病毒地區國家/地區」停留之旅客須在入境德國前10日上網登記,超過6歲以上來自上述高感染率與變種地區者亦須於入境時出示SARS-CoV-2陰性證明,其他來自風險地區者則需要在入境最慢48小時內提供檢測證明。另外入境後居家隔離措施則依各邦規定有所不同,以柏林為例倘來自變種病毒地區入境者須實施14天居家檢疫措施。上述「風險、高感染率與變種病毒地區國家/地區」的名單截至目前為止(2021年6月28日止)台灣未在名單內,從我國入境者暫時不需要旅行上述義務,惟仍請國人隨時注意上述名單更新狀況,並於出發前與航空公司確認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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